原标题:河南禹州通报称被塞纸片女童眼睛检查无异常!多方签订赔偿协议
11月12日,河南省禹州市教体局通报“女童眼睛被塞纸片”事件。据通报,11月12日,在确定涉事学生眼睛没有异常情况的基础上,经几方协商一致,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签订了赔偿协议。
禹州市教体局表示,涉事学校及老师、肇事学生家长等对受害方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受害方家长的谅解。同时,对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
涉事女童眼睛经查“无异常”
近日,有媒体曝光河南省禹州市磨街乡大涧学校“7岁女童眼睛里被塞纸片”事件。据报道,9月28日午饭后,该校小学二年级学生小花(化名)被本班两名男同学按住胳膊,另有一名男同学小刚(化名)在小花眼睛里塞入纸片。事发后十多天,小花眼睛里依然发现有纸片冒出,并出现眼睛不适的情况。
11月12日,禹州市委宣传部官微通报了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该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据介绍,事发后,班主任李老师陪同学生及学生家长,先后去禹州市光明医院、人民医院做了眼部彩超检查,结果为“双眼玻璃体内未见明显异常回声”,治疗费用由小刚家长承担,并赔偿了误工费用。
9月30日—10月10日,家长发现小花眼睛仍有纸屑出来。随后,10月11日—10月14日小花家长又领其到禹州市医院作进一步检查,10月15日在禹州市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学校先后安排两名老师全程陪护,磨街乡教育总支及学校垫付了治疗费用。
10月24日,小花在住院期间偶尔出现眼部不适现象,家长要求去北京检查治疗。25日,学校安排一名老师陪同小花家长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先后有医生、专家、特需专家检查,得出结论:眼睛里已经没有纸片和症状,可以回家。在北京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学校垫付。
多方签订赔偿协议 涉事校长及班主任责令深刻检查
据禹州市教体局通报,11月12日,在确定小花同学眼睛没有异常情况的基础上,经几方协商一致,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签订了赔偿协议。
通报显示,涉事学校及老师对受害者家长赔礼道歉,肇事学生家长对受害方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受害方家长的谅解。学校对涉事家长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涉事家长加大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
关于此事的追责情况,禹州市教体局表示,对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同时,加强对涉事同学的心理疏导,避免出现二次伤害,确保健康成长。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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